龙游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减轻)处罚事项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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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龙游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序号执法领域执法部门事项名称事项代码违法行为适用条件相关法律条文1粮食和物 资储备县经信局对粮食收购企业未按 规定备案或提供虚假 备案信息的行政处罚330259027000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首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 四十三条:粮食收 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 息的, 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 以下罚款2粮食和物 资储备县经信局对粮食经营者以及饲 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 立粮食经营台账或未 按规定报送粮食基本 数据和有关情况的行 政处罚330259021000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 企业 未 建 立 粮 食 经 营 台 账 或 未 按 规 定 报 送 粮 食 基 本 数 据和有关情况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首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 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处20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罚 款:(五)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 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 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 有关情况。
3粮食和物 资储备县经信局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 存 企 业 违 规 使 用 粮 食 仓 储 设 施 、运输工 具的行政处罚330259022000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违规 使用粮 食 仓 储 设 施 、 运输工 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首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 四十六条:粮食收 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仓 储设施、运输工具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 等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被污染 的粮食不得 非 法 销 售 、 加 工4粮食和物 资储备县经信局对粮油仓储单位未按 规定备案或备案内容 虚假的行政处罚330259031000粮油仓储单位未按规定备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首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粮油仓 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 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 作假的,由负责备案管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 ,处 1 万 元以下罚款 — 3 —5粮食和物 资储备县经信局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 国有 粮油仓储物流设 施备案规定 的 行 政 处 罚330259032000粮油仓储单位未按规定备案国 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及其规模、 用途变化等情况。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首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 三条第一款: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 未及时备案的, 由备案管辖的粮食行政管理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警告 或者罚款6粮食和物 资储备县经信局对 粮油 仓 储单 位 不 具备仓储 条件 的 行 政处罚330259029000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的仓 储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首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第二 十九条:粮油仓 储单位不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 由负 责备案管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 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 1 万 元以 上 3 万 元 以下罚款7粮食和物 资储备县经信局对 粮油 仓 储单 位 名 称不符合 规 定 的 行 政处罚330259030000粮 油 仓 储 单 位 名 称不符合规 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首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粮 油 仓 储 管 理 办 法 》 第 三 十 条: 粮油仓 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 负责备案管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8粮食和物 资储备县经信局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 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 理规定的行政处罚330259033000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出入库、 储存管理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首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粮 油仓 储 管 理 办 法》 第 三 十 一条: 粮油 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 管理规定的,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 , 可以并处 3 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粮油储存事故或者安全 生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 有 关 规定 给予 处罚9食盐经营县经信局对 食 盐 定 点 批 发 企 业 未 按 规 定 保 存 采 购 销 售 记 录 的 行 政 处罚330207061000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 规 定 保 存 采 购 销 售 记 录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系首次违法;2.没有造成危害后果《食盐专营办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5000 元以上5 万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 ,直至吊销食盐定点生产 、食盐定点批发 企业证书:(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 非食用盐生产企 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 二 )食 盐 定 点 批 发 企 业 未 按 照 本 办法 规 定 保 存 采 购销售记录;— 4 —( 三 )食 盐 定 点 批 发 企 业 超 出 国 家 规 定的 范 围 销 售 食盐;(四)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
10食盐经营县经信局对 食 盐 定 点 生 产企 业、非食用 盐 生 产 企 业 未 按 规 定 保 存 生 产 销 售 记 录 的行政处罚330207060000对 食 盐 定 点 生 产企业、非食 用 盐 生 产 企 业 未 按 规 定 保 存 生 产 销 售 记 录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系首次违法;2.没有造成危害后果《食盐专营办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严重的 , 责令停产停 业整顿 ,直至吊销食盐定点生产 、食盐定点 批发企业证书:(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 非食用盐生产企业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 二 ) 食 盐 定 点 批 发 企 业 未 按 照 本 办 法 规 定 保存采购销售记录;(三)食 盐 定 点 批 发 企 业 超出 国 家 规 定 的范 围销售食盐;(四)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1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县文旅体广 局对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单 位 接 纳 未 成 年 人 进 入 营 业 场 所 等 行 为 的 行政处罚33022200900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 营单位未在营业场所的显著 位置 悬挂《 网络文化经 营许可 证 》 和营业执 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 营 单 位 未 在 营 业 场 所入 口 处 的 显 著 位 置 悬 挂 未 成年 人 禁 入标志经告知后及时改正《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管理条例》第 三十一条第(五)项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经 营单位违反本条例 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 , 由文化行政 部 门 给 予 警 告 , 可 以 并 处 15000 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严重的 , 责令 停业整顿 , 直至吊销《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证》 :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或 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12娱乐场所管理县 文 旅 体 广 局对 娱 乐 场 所 变 更 有 关事项,未按照《娱 乐场所管理条例》 规 定 申 请 重 新 核 发 娱 乐 经 营 许 可 证 等 行 为的行政处罚330222020000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 员未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 作 标 志 并 携 带 居 民 身 份 证 或 者 外 国 人 就 业 许 可证经告知后及时改正《娱乐场所 管理条例》第 四 十九条第(三)项 娱乐场所违反 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 , 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 ,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至3 个月:(三)从业人员在 营 业 期 间 未 统 一 着 装 并 佩带工作标志的。
— 5 —13娱乐场所管理县文旅体广 局对 娱 乐 场 所 未 按 照《 娱 乐 场 所 管 理 条 例》规定建立从业人 员名簿 、 营业 日志 , 或 者 发 现 违 法 犯 罪 行为未按照《娱乐场 所管理条例》规定报告 的行政处罚330222053000娱乐场所未与从业人员签 订 文 明 服 务责任书,并建立从 业人员名簿 ;从业人员名簿未 包 括 从 业 人 员 的 真 实 姓 名 、 居 民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内 容娱 乐 场 所 未 建 立 营业 日志, 记载营业期间从业人员的工作 职责、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 营业 日志删改,并应当留存60 日备查经告知后及时改正《娱 乐场所管 理条例》 第五十条娱乐场所 未按 照本 条例规定 建立从业人员名簿 、 营 业 日 志 , 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 门 、 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 权责令改正 , 给 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至 3 个月14娱乐场所管理县 文 旅 体 广 局对娱乐场所未按《娱乐 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悬 挂警示标志、未成 年 人 禁 入 或 者 限 入 标志的行政处罚330222042000娱 乐 场 所 未 在 营 业 场所 的 大 厅、包厢、包 间 内 的 显 著 位 置 悬 挂 含有禁毒、禁赌、禁止 卖淫 嫖 娼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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